日前,國家市場監(jiān)督管理總局發(fā)布通知,要求對進口纖維板、強化木等木制品和木家具新增實施進口商品檢驗。檢驗項目包括甲醛釋放量和重金屬含量,其中對兒童木家具還須按照《兒童家具通用技術條件》(gb 28007-2011)要求開展結構安全、有害物質限量、阻燃性能和警示標識等項目檢驗,對一般木家具,進口企業(yè)可以向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申請,將與產品一致的主要原輔材料樣品送檢,經核實一致后,按規(guī)定送實驗室檢測。
新規(guī)定對木制品和家具都有甲醛釋放量限量要求,而由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新修訂的《室內裝飾裝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量》(gb18580-2017)也將于2018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版標準中甲醛釋放量限值規(guī)定為0.124mg/m3, 限量標志為e1,取消了原標準的e2級,檢測方法統(tǒng)一為“1立方米氣候箱法”。
據(jù)統(tǒng)計,2017年寧波口岸共進口木制品和家具616批、重量4.18萬噸、貨值1581萬美元,進口品種有膠合板、纖維板、木桌、辦公椅等,來源國主要有俄羅斯、美國、德國等。新規(guī)定和新標準的實施將會提高木制品和家具進口門檻,特別是近年來,由于木制品或家具甲醛釋放量超標引起的空氣污染事件常常見諸各類媒體,因為甲醛污染導致的悲劇也時有發(fā)生。針對檢驗檢疫監(jiān)管新變化,下一步,檢驗檢疫部門將加強對進口纖維板等木制品和家具的口岸查驗,阻止不合格產品流入國內。